寻路中国 (彼得·海斯勒 李雪顺)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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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寻路中国》姐妹篇,纪实中国三部曲序曲, 在美畅销十余年,据何伟个人网站补删的全本) (译文纪实) (彼得·海斯勒(Peter Hessler)) .mo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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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我叫彼得·海斯勒,是《纽约客》驻北京记者。这本书讲述了我驾车漫游中国大陆的经历。 2001年夏天,我考取了中国驾照,在此后的七年中,我驾车漫游于中国的乡村与城市。这七年也正是中国汽车业的高速发展期,单在北京一地,每天申领驾照的新人就有一千多,其中有好几年,乘用车销售额的年增长率超过了百分之五十。仅仅两年多的时间,中国政府在乡村所铺设的公路里程数,就超过了此前半个世纪的总量。 《寻路中国》一书有几条不同的线索。它首先叙述了我由东海之滨沿着长城一路向西,横跨中国北方的万里行程;另一条线索集中讲述了一个因中国汽车业的高速发展而发生巨变的乡村,在这里,我特写了一个农民家庭由农而商的变化经历;最后,则是中国东南部一个工业小镇的城市生活场景。书中所描述的这种由农而工而商、乡村变身城市的发展,正是1978年改革以来中国所发生的最重要的变化。 《寻路中国》是我的中国纪实三部曲之尾曲。它探讨经济,追踪发展的源头,探究个人对变革的应对。如前两本书那样,它研究中国的核心议题,但并不通过解读著名的政治或文化人物来实现这个目的,也不做宏观的大而无当的分析。它相信通过叙述普通中国人的经历来展现中国变革的实质。我经常在一地连续呆上数月、甚至数年,跟踪变化。我不会仅仅听主人公自己讲述,我会睁大眼睛,看着他们的故事在我面前一点点展开。 这三本书横跨了我的中国十年,从1996至2007。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处于世纪之交的十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关键的时期之一。正是在这十年中,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中国对外部世界的影响力开始增大。更重要的是,这是邓小平去世后的第一个十年。在这十年中,中国历史的面貌开始变化,大规模的政治事件与强力领袖开始从中退却。相反,中国巨变的推动者变成了普通人——走向城市的农民、边学边干的企业家,他们的能量与决心是过去这十年中的决定因素。从《江城》到《甲骨文》再到《寻路中国》,我所讲述的都是他们的故事。

作者简介

彼得·海斯勒(Peter Hessler),中文名何伟,曾任《纽约客》驻北京记者,以及《国家地理》杂志等媒体的撰稿人。

他成长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哥伦比亚市,在普林斯顿主修英文和写作,并取得牛津大学英语文学硕士学位。海斯勒曾自助旅游欧洲三十国,毕业后更从布拉格出发,由水陆两路横越俄国、中国到泰国,跑完半个地球,也由此开启了他的旅游文学写作之路。

海斯勒散见于各大杂志的旅游文学作品,数度获得美国最佳旅游写作奖。他的中国纪实三部曲中,《江城》一经推出即获得“奇里雅玛环太平洋图书奖”,《甲骨文》则荣获《时代周刊》年度最佳亚洲图书等殊荣。海斯勒本人亦被《华尔街日报》赞为“关注现代中国的最具思想性的西方作家之一”。

读书笔记

如果说一两百年前中国在西方人眼里的典型形象是“停滞的帝国”,那么现在大概就趋于另一极端:一个不停快速变化的国度。悖论的是,可能由于生活在其中,或过于热爱速度,中国人自己对这个魔幻现实主义的中国,有时看得还不如外国人清楚。

和他的前两本著作《江城》、《甲骨文》一样,彼得•海斯勒在《寻路中国》中贯彻了他一贯的观察中国的态度:接触最普通的中国人,从他们的变化和视角来体会和理解中国社会的变迁。大概也因此,这个精通汉语的美国记者的中文名字取得极其普通:何伟。他似乎有一种本能的平民取向,在他的中国故事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名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对的,因为只有普通人的变化最能说明中国是否真的改变了,又是什么样的改变。

虽然他自嘲是“蹩脚的期刊记者”,但看来却是一个天生的社会人类学家——他的外国人身份和细腻的内心使他能够批判性地进行体验,敏感地觉察到一种异文化的特别之处,其中有许多是中国人自己太习以为常而不以为意的。中国农村地区将谷物晒在公路上(“用别人的轮胎完成脱粒工作是最简便的方法”)、司机们像赌气和比赛一样惊悚地在各种路段(即便是在弯道和隧道里)相互超车的习惯、“国际宾馆”在多数城镇都有……这些中国人早已习惯的现象,在他笔下都显示出一种异常、神奇和魔幻的色彩,有时让人啼笑皆非,但不能不承认,这确实是那个在不断动荡变化的中国真实的现实场景。在这里,现实就很魔幻。

这倒并不是基于肤浅恶俗的好奇心,也不是为了对浮躁和怪异的现象进行讥讽,他只是说明了一个快速变化的社会中独有的特点:不同时代的观念并存在同一个人身上(一个经商成功的京郊农民,对孩子健康问题的反应,竟是把名字改掉);相互矛盾的现象彼此相邻;在看似没有任何变化的表面下事物却已发生了根本改变;很多事物似是而非,人们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却仿佛这根本天经地义。他不是为了谴责和嘲笑,他只是提出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在这个动荡和浮躁的变迁过程中,人们常常必须同时过两种以上不同的生活,正如他所言:“有时候,他们似乎是本能地抓住了两个世界里最糟糕的东西:最糟糕的现代生活,最糟糕的传统观念。”于是整个社会展现出一种既快速前进,又原地踏步甚至倒退的情景。

原因之一当然是变化太快,新事物在猛烈地推动和催迫着人们,因而出现了大量名实不符的脱节现象。在《江城》中他就意识到“所有一切都并非它看似的那个样子”,以至于他感觉“一切都充满不确定性,总会有踏空的危险”。十年后在《寻路中国》中他对此感受更深:“新发现差不多每天都有。其中最重要的发现,就是中国人普遍具有这种感觉:一切都在快速地变化着,没有几个人敢自夸自己的知识够用,人们随时都会面临新的情况,需要去琢磨透彻。”而一切都快速变化又形成了新的挑战,“总会有新的形势需要琢磨,人们来不及辨明方向。而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就因为他们先做后想。……长远计划没有任何意义:人们的目标就是有钱今天赚,有利今天获。不然,你就只有被下一次变革的浪潮淹没掉。”人们活得很有激情也很辛苦:“你会有种感觉,一群人正跟在后面,紧追不舍。”

这确实是惊心动魄的一幕。一切都快速改变的结果,就是人们受一种强烈本能的驱使,不管怎样先干起来再说。虽然地图不断更新,但总是赶不上建设工程,“有时候,人们建设事物的速度,似乎比画出事物的速度还要快”——这是一个重要隐喻:制度和规则常常滞后于发展中的新事物,而人们也似乎越来越不在乎各种社会规范。于是,虽然公司聘用时任何地域歧视都是违法的,但现实中却公然存在,且时有发生。“打左灯,向右转”并不鲜见,而很多事都要打擦边球,其“最基本的真理就是,事后原谅比事前许可要简单得多”。

正因此,记录现代中国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多年来它那令人敬畏的摧枯拉朽速度已使许多事物和记忆化为尘土,一切瞬息万变,呈现出光怪陆离的景象。很难简单地说这是好是坏——或许是既好又坏。一方面它催迫着人们在急速调整中过一种动荡的生活,并造成了一种蔑视规范的无法无天;但另一方面,它却又显示出无穷的灵活性和惊人的活力。这两面同样令人感到可怕,但却是不同的“可怕”。

伴随着这种急于求成心态(说好听点是“分秒必争”的高效率)和惊人活力的,是一种直截了当的做事方式,它和还未文明化的前现代朴实心理结合在一起,时常体现为一种粗俗的坦率。在中国不同城市,他都很不习惯地体验到行人之间的身体接触:不断被人撞着、推着、挤着,人们甚至毫无歉意;但有时,他作为陌生人又受到毫不迟疑的欢迎。农村的风水先生会在别人的葬礼上乐呵呵地发给你一张带有27种工种的名片、招工时人们也毫无礼貌禁忌,常常极尽直白地随意根据兴致和偏见行事、而打工者也毫不避讳地谈论自己最讨厌的东西。在读这本书时,你能隐隐感觉到,作者实际上喜欢这种粗俗的坦率。

他也喜欢中国人面对压力的那种态度:即便在压力极为沉重的环境下,他们也不会失去常态。一如既往地,他表露出对那种生活的理解和同情,在京郊的三岔村生活的两年里,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房东家里的一员。在浙江丽水,在和路边杂技团聊过之后,“我已经慢慢地喜欢上了这个杂技团,怎么也无法再看一次他们的表演”,因为他体味到那粗劣的表演之后令人心酸的生活现实。

在这些地方,他已经不是一个神情冷淡、保持客观的外部观察者(“除了忠实记录外,那些与我无关”),而是一个对这一些有着自身关切的关联者(“那些与我有关”)。他关切那些正在消亡的村庄,想建立和农村的某种联系,也想思考中国的未来。正是这一点,使《寻路中国》不同于同样描述中国变化的鲍大可著《中国西部四十年》,反倒更像是对自己故乡变迁的关注。

同样是驾车穿越全国的记录,本书和比尔•布莱森《失落的大陆:美国小镇之旅》相比,反差也很明显:《寻路中国》尽管也不时显露出不动声色的幽默感,但却并非轻松俏皮的公路旅行散文,相反,其中关于三岔村选举的一段倒比社会学论文更具洞察力。与他本人早先所著的《江城》相比,《寻路中国》则显示出对中国更深刻的理解和更熟练的写作技巧,那时在他看来中国的现实生活还是“一堆无法沟通与理解的纷纭乱象”,而现在他已经是一个举重若轻的新中国通。


译文很流畅,但也有瑕疵,除了已有人指出的一些之外,还可补上如:
p.5:中国南海中部的斯普拉特利群岛:按Spratly Islands即南沙群岛
p.32:美国历史学家亚瑟•瓦尔德隆写过一本书,书名是《中国长城》:按Arthur Waldron中文名林霨,此书有中文版,名《长城:从历史到神话》
p.52:长江改道工程:从上下文看,应指南水北调工程
p.78:蒙文字母则取自于维吾尔人:确切当作“畏兀儿人”。
p.114:匈牙利籍英国探险家和考古学家奥里尔•斯坦因:按斯坦因是匈牙利裔英国籍
p.125:[京郊村民]他的家里原来很穷,经常要吃榆树皮:恐系榆钱,p.184的“榆树面”也当作“榆钱面”
p.134:好像是一个九岁小男孩的坚毅与机敏被挤进了一个三岁小男孩的身体内:本段前文说他是五岁,而非三岁
p.134:他管我叫“魔鬼”:似应为“洋鬼子”(foreign devil)
p.137:[闫皇后将土地赏给抬轿人]为了纪念她,轿夫们全部改姓了颜。直至今天,下村还有很多闫姓人家:此处“闫”、“颜”不一,本来显然当是同一个姓
p.153:这个名叫箭口的山口是长城上最为险峻的地段:当指箭扣长城
p.154:婚礼差不多过去了十五年:这里数字计算似有误,按上下文,曹春梅1993年结婚,1997年生下魏嘉,前文说到魏嘉五岁,那应该是2002年,距离婚礼不过九年时间
p.205:他原来一直都是抽黑菊花:按这个香烟品牌当作“墨菊”
p.209:他有一本课本,名叫《小学奥林匹克读者》:按Reader有“读本”、“精选”之意
p.217:在边境城市图门:当作图们
p.232:我问魏春梅:全书其他各处均作“曹春梅”
p.270-271:菘厦年产雨伞三亿五千万把。汾水专门制笔:按分别指上虞崧厦镇、桐庐分水镇
p.384:[陶氏姐妹中]玉然,也就是年龄稍大一些的那个:前文一直称她为“陶玉染”,如p.312
p.403:瓯海市,也就是温州南边的那座滩涂城市:按瓯海是温州的一个区


文章作者: 守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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