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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短篇小说集,除《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亦按时间顺序收录了《火烧火燎的秘密》、《马来狂人》等名篇,作者的创作历程一目了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一个女子暗恋男主人公18年,直至临死才决定向他告白。
作者简介
斯台芬·茨威格(1881—1942),奥地利小说家、诗人、剧作家和传记作家。出身富裕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日后周游世界,结识罗曼·罗兰和弗洛伊德等人并深受影响。创作诗、小说、戏剧、文论、传记,以传记和小说成就最为著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反战工作,是著名的和平主义者。一九三四年遭纳粹驱逐,流亡英国和巴西。一九四二年在孤寂与幻灭中自杀。代表作有短篇小说《象棋的故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长篇小说《心灵的焦灼》,回忆录《昨日的世界》,传记《三大师》和《一个政治性人物的肖像》。
读书笔记
我一直觉得自己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时间有点晚,已经是大学以后的事了。那年福州的冬天冷得出奇,学校的新图书馆尚在建设,我们只能挤在窄小阴暗感觉与殡仪馆无异的小书库里颤颤巍巍地看,冷了就跺跺脚搓搓手以达到取暖功效。看完书走在校园里,冷风呼呼地吹,满校园的绿草半截都还没长出来,惨谈……惨淡搅拌着寒冷,把这小说给我的感觉包裹得异常服帖。
这故事其实更适合十六岁左右的妙龄孩子们看,所以我说自己看得晚了,晚,是因为自己有了理性,有了更为别扭的敏感,有了不怀好意的怀疑精神,这些都是成年人才有的悲哀,自认为清醒的意识其实是另一种可笑的自作聪明。不堪重负的冷峻让我无法再百分之百纯粹地去干一件什么事情了,包括对这小说近乎幼稚的喜爱,我相信如果换作是三年前,我会无可救药爱上它的。它对于爱的纯粹度的测量;对于一个女人在爱中的全部心理分析;以及对于在饱尝爱的人生里一切意义的揣测,让人直叹爱情竟然可以如果完美而凝重,好像人一辈子不这么爱一次就是白活了一样。
我当初确实就是这么想的,觉得自己白活了,没能把暗恋进行到底是我人生最大的失败。对当时的我来说,没有什么比把自己看成是个十足的凡夫俗子更能打击我的了。在理想主义和执拗本性的双重夹攻之下,我暗下决心一定要经历一次“陌生女人式”的神秘爱情,哪怕为此自我放逐也在所不惜。现在回头想想,当时十九岁尚且如此疯狂,如果再早些年头,说不定就真这么做啦。真是危险!我直后怕,看来晚些年看还是对的,不然到时估计连嘶吼一声“我不后悔”的力气都没有了。这就是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其实就是理性与感性的相互转换所需要的距离,说得更明白点,就是对距离一词的嘲讽忽悠。
我并不是没有勇气,勇气是非常轻易的东西,轻易到了莫名其妙的程度。关键是没有这个条件,什么条件?让自己卑微一生的条件。整个小说构成的前提,就是卑微。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差距悬殊的,且不说这女子对于男子才华、相貌的倾慕,即使这女子自己,也会对自己的家世生活等等产生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所谓的矜持,所谓默默无声的爱,那些外人甚至是作者赋于这名女子的种种美好,在我看来不过是她自卑的衍生产物,如果她不是贫家女,她有与他相当的各种条件,她尽可以大声说出自己的爱,没什么好害羞的,爱并不是让人害羞的东西,如果爱让人害羞,那只能说明你爱的不够或者爱的不对,矜持毋宁是对弱者的讪笑。
一种在卑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爱,会有好的结果吗?也许有人会说这自卑并不是她自己要的,是命运给她的劫难,这显然是同情主义者们自以为是的美德。自卑,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弱者的自我保护,是对自己的开脱辩护,甚至是一种武器。只是这武器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这显然是弱者们的最后一搏,以同归于尽为终极目标,于是便有了那封来信。可悲?毋宁是可怜,甚至是自私。
从头到尾,那名作家并没有错,那只是这个陌生女人的自作孽,不可活也是正常结果。但若说伤人,她的目的还是可以达到一些,至少那作家会为这女人的悲苦一生感到一些痛心,或许还会为没有得到这份“伟大”的爱而略感惋惜。或许这女子要的就是这些吧,卑微的人想博得的除了同情和惋惜,难道还有其他?我只是恨,这女子一辈子口口声声说的这个爱,其实并不是爱,这只是一种自恋,或是让这女人安心活下去的挡箭牌。爱在她身上简直沦落成了一种依附和手段,她却还觉得自己是升华了它,这难道不是最可恨之处?
当然,一个女人,一生成就了圆满,也并不算什么奢侈的妄想。我的口诛笔伐,也只因为我不是她,我若是她,这样活一生,也应算是圆满如初了。所有的努力再拼上一条命,若还不圆满那简直要怪老天不长眼了。同样是女人,我并非不能理解她。
只是,我发现这里有个更大的问题:作者茨威格是个男人!他以男性的身份去写一个女人的卑微,他甚至有意识地把自己的影子融入那个男作家的角色中去,这是个什么居心?如果只是女人自己自轻自贱,还尚能容忍,但若是个男人伪造了一个女人以满足其意淫的需求,那就是天理不容了!茨威格擅长描写女性,特别能抓住女性心理,但他对于女性的理解却是建立在其男性沙文主义的自高自大之上,可恨啊。也许茨威格是并没全错,女人就是卑微的动物,女人身上本就有自卑的基因,这不是承认,只是无法一概否认,于是就被他抓住小辫子了。我会不服气,只因为他揪着这小辫儿不放了,有了痛打落水狗的嚣张气焰,于是出于安抚的目的,我找来了电影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同为女性的徐静蕾导演的,我想看看女性改变这本原著的视角是如何的。
视角确实是不同了,我发现最大的不同是,女主角没那么惨了,虽然过得也并不好,但明显没有原著里那么悲惨。电影里的那个女子显然更有知识(她读过大学),更有钱(她被军官养着),更有些地位(她不再是高级妓女,而是交际花),这些变化虽然看上去不大,但我能感受到徐静蕾是在有意提高她,加之徐本人便缺乏那种落魄的气息(也因为她有矜持的特质?),更显得这女子境遇之大不同。另,作家也不再如此高不可攀了,原著里的作家,简直跟神一样完美,即使是花花公子也不能减弱他给读者的优质形象;但电影中作家的扮演者姜文显然没有作家的气质,这作家简直是刚从西北黄土高原里跌跌撞撞跑出来的,即使西装革履也显得那么不协调。貌似徐是希望通过缩短男女主角的差别来带给陌生女子更多的尊严,希望这场爱情可以平等一些,愿望是美好的,但我却觉得无比别扭,比原著更别扭。
撇开茨威格的私心不谈,原著确实描绘了一种极致的人生,即使这人生是以爱为借口的卑劣人生,是自怜自艾的可怜人生,但也是一种具有极高文学性的人生。它至少凸显了很多人性的东西,即使是负面的晦暗的,但那也是人性的真实体现。更何况,文学作品本就应该这么做,没人指定文学作品只能规划美好积极的未来。但电影却把这些晦暗的负面的人性给统统掩饰掉了,似乎并没有看到这丑恶背后蕴藏着的美丽。电影成了一场无关痛痒的作秀,虚浮造作,甚至还有些矫情。徐的艺术造诣显然不够深,甚至缺乏专业精神,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她试图凭借原著的影响力来完成她作为成功女性的个人表演秀。她把影片中的女子设置成了她自己,并把其改造成了一个美貌、痴情、有知识有文化的“新时代”女强人,这个女强人虽然好看,却浅薄了,完全没有了原著的震撼力,只剩下一次虚伪的充满私欲的潦草出场,尽显其自私自利而又贪慕虚荣的本性。
我迷惘了,到底是男人更了解女人,还是女人更了解自己?这里的了解,当然也包含有对女人本性之缺陷的把握。从小说和电影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我看到了不同的女人,充满了各种人格缺失的女人,无论是男人指出的,还是女人自己暴露的。我不能责怪徐静蕾的不争气,因为这确实存在,只是恰巧被她体现了;更不巧的是,它噩梦般地印证了茨威格对女人不怀好意的注视,我不得不服气了,我感到难堪。当然,我也可以自己去处在那个陌生女人的位置里想一想,我会怎么做?想来想去,唯有放弃爱。这是最理性的思考,是各方面争取及妥协后的结果,唯一的结果。爱情,太高不可攀了,它不允许你有一丝的罪恶,它不属于人性中的任何恶念,更坦白的说,它不属于你。尤瑟娜尔在《哈德良回忆录》里写道:“我们的爱情把我们带到一个不同的世界,在其他时候,我们是被禁止进入这个世界的。”在爱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自己变成圣徒,但我们能做多长时间的圣徒?不是我们做不到,而是因为我们是人,这是宿命。当我们从那另一个世界里退出的时候,爱情结束了,上帝收回了租赁权,你剩下的唯有怀念和回忆。
我明白了为什么看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后,我会先有那种惨淡和寒冷的感觉,而不是奋不顾身的热情,也许这就是上帝给我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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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书评的评论一直不熄,让我非常感动,毕竟这篇文章是11年前写的,而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而已。我个人对这本书的接受本身是比较曲折的,可以说经历了从喜欢到回避,到讨厌,到反思,再到接受的漫长阶段,这期间在我自己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许多事。2015年,应《文艺报》之邀我重新梳理了对这部小说的看法,写成译文,附在下面: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杆“女性主义”的秤
文/陈嫣婧
奥利地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真正走进女性主义者们的视野,应是上世纪后半叶的事了,她们突然意识到这个看上去确实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其实是以一位女性的牺牲和落魄作为大前提的,且一手将其缔造出来的,竟然是一位在文学史上地位挺崇高的男性作家。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差距悬殊的,且不说这女子对于男子才华、相貌的倾慕,即使这女子本人,也会对自己的家世生活等等产生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所谓的矜持,所谓默默无声的爱,那些外人甚至是作者赋于这名女子的种种美好,在她们看来不过是她自卑的衍生产物,如果她不是贫家女,她有与他相当的各种条件,她尽可以大声说出自己的爱,没什么好害羞的,爱并不是让人害羞的东西,如果爱让人害羞,那只能说明你爱的不够或者爱的不对,矜持毋宁是对弱者的讪笑。
第一代女权主义者们的“革命”,基本是建立在重拾女性尊严,赋予女性与男性同等地位的这一基础之上,所以其内在逻辑,多少有反对女性特征,漠视女性在生理和心理上与男性自然存有差异的成分。比如,波伏娃就曾非常鄙视女性的子宫,认为子宫是造成女性弱势地位,被轻视乃至践踏的“罪魁祸首”。所以,她们自然会认为小说中那名女子在卑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爱,是不会有好的结果的。也许这自卑并不是她自己要的,是命运给她的劫难,但这多少是出于同情主义者们自以为是的美德。自卑,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弱者的自我保护,是对自己的开脱辩护,甚至是一种武器。只是这武器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这显然是弱者们的最后一搏,以同归于尽为终极目标,于是便有了那封来信。可悲?毋宁是可怜,甚至是自私。而作者茨威格以男性的身份去这样看似有情却无情的书写一个女人的卑微,甚至有意识地把自己的影子融入那个男作家的角色中去,这是个什么居心?如果只是女人自己自轻自贱,还尚能容忍,但若是个男人伪造了一个女人以满足其意淫的需求,那毋宁是瞅准了女权革命的尾巴一脚踩下去,简直天理不容了。
时间向后挪了几十年,来到又一个新世纪,由中国女导演徐静蕾改编拍摄的小说电影版上映,并获得国际大奖。是时,老一辈的女权主义革命家们大多归于沉寂,她们显然意识到真正的女性主义,不是将女性去女性化,而是让女性成为自己却不至遭社会意识形态的左右。电影在这时候上映,导演又同为女性,笔者料想对小说观念上的理解和诠释,也应与时俱进。但电影对原著最大的改动,竟然是女主角没那么惨了,虽然过得也并不好,但明显没有茨威格所写的那么悲惨。电影里的那个女子显然更有知识(她读过大学),更有钱(她被军官养着),更有些地位(她不再是高级妓女,而是交际花),这些变化虽然看上去不大,但很明显是在有意提高她,加之徐本人便缺乏那种落魄的气息(也因为她有矜持的特质?),更显得这女子境遇之大不同。相对的,作家也不再如此高不可攀了,原著里的作家,简直跟神一样完美,即使是花花公子也不能减弱他给读者的优质形象;但电影中作家的扮演者姜文显然没有多少作家的气质,这作家简直是刚从西北黄土高原里跌跌撞撞跑出来的,即使西装革履也还是不大协调。貌似徐是希望通过缩短男女主角的差别来带给陌生女子更多的尊严,希望这场爱情可以平等一些。
这就是新女性主义的立场吗?通过提高女性在现实生活中的多种外在条件,比如豪车大房高收入,有才有貌有学历,来获得与男性一样的地位?从而得到异性和社会的尊重?徐作为女性,理应知道女性于现实环境中时所面临的种种压力,她不反思,反而仍在文艺作品中将此施加于自己的同类,这到底是女性的自我解放,还是自我束缚?如果女权主义先驱仍活在世上,看到这部电影,她们会认为这是一种进步还是倒退呢?反观近百年前的原著,撇开其社会性,单看文学性,不得不承认这着实是描绘了一种极致的人生,即使这人生是因爱而卑微人生,是自怜自艾的可怜人生,但也是一种极具文学性的人生。在文学纯度极高的爱情故事里,爱就是虐恋,就是卑贱,就是受辱,就是疼痛,莫索克著《穿裘皮大衣的维纳斯》,谷崎润一郎著《春琴操》,小说中的主人公们为爱而自愿糟践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以此来获得另一种精神上的满足甚至崇高,《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与之比起来,不知柔和隐晦了多少呢。
所以,真正的女性主义或许并不应是作为一种范式,告诉你应该怎么去爱,怎么去活,怎么去体现自己的价值;而应是一种自由,即身为一名女性,只要是出于对自我主体的认同,不论如何去爱,去活,去体现价值,都理当获得理解和尊重。而文学作品作为一个由语言构成的自在世界,其经典性也即是体现在对人作为一个主体的绝对尊重和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并不矛盾,不是吗?